鄂伦春自治旗成立于1951年,1952年改设自治旗,是我国最早成立的少数民族自治旗。全旗总面积59880平方公里,是呼伦贝尔市面积最大的旗市。辖区包含10个乡镇,82个行政村、33个社区。全旗户籍总人口24.07万人,居住着汉、蒙古、鄂伦春等25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3.07万人(其中鄂伦春族3017人),占总人口的12.5%。“鄂伦春”系鄂伦春语,意为“山岭上的人”。鄂伦春民族是国家重点扶持的28个30万人口以下较少民族之一。自治旗是“鲜卑民族发祥地”“狩猎之乡”,素有“北国碧玉”“绿色净土”之美誉,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优质粮生产基地、绿色农业示范区和自治区粮食安全生产先进旗、旅游重点旗、革命老区、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