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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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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文化和旅游局拖欠我司视频制作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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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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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
来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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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0: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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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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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鄂伦春自治旗委书记: 我司与鄂伦春自治旗文化和旅游局签订视频制作合同,已完成交付并通过验收,但对方拖欠制作费至今未付。经多次催款无果,此行为违反合同约定及相关法规。作为一家小型创业企业,这笔款项对我们至关重要。当前公司经营面临巨大压力,员工工资发放、都受到严重影响,企业已到举步维艰的地步。长期拖欠不仅严重影响我司正常经营,更可能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面临生存危机。 恳请书记百忙之中关注此事,督促鄂伦春自治旗文化和旅游局尽快履行付款义务,帮助我们渡过难关。 恳请贵部门督促该局于结清欠款,否则我司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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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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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文化和旅游局 |
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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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0:4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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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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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已争取财政资金伍万元拨付欠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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