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标题
|
关于恳请关注书法学专业毕业生在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就业机会,落实书法专业师资配置的请求信 | |||
|
来信人
|
李*** |
来信时间
|
2025-08-19 15:26 |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鄂伦春自治旗领导: 您好! 我是书法学专业2019年本科应届毕业生包婉婷,电话15647021911,毕业于呼伦贝尔学院。冒昧致信,是希望反映一个我们专业毕业生在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本地就业机会的困惑,并恳请得到您的关注和解答: 毕业后,我怀着服务家乡、学以致用的热忱回到家乡发展,并持续关注本地教育系统及相关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信息。然而,遗憾的是,我发现自毕业以来,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发布的各类教师招聘、事业单位招聘等公告中,从未设置与我专业(书法专业)直接对口的招聘岗位。 经过这几年了解,我们这中小是开展书法课的但好像是由美术或者其他老师兼任,无专职书法老师编制。与此同时,我了解到我的大学室友(书法专业),在其家乡(呼和浩特市)顺利报考并参加了与其专业高度相关的岗位考试。 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明确规定“艺术课程需配备专业教师,保障传统文化传承质量(书法属于艺术课程)”《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教基二〔2013〕1号)明确规定:学校要配备专职或兼职书法教师,逐步形成以语文、美术教师为主体,专兼职相结合的书法教师队伍。现恳请关注这一结构性矛盾,让国家政策照进现实。 盼书面回复至邮箱:1005334248@qq.com 此致 敬礼! |
|||
|
办理部门
|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办理时间
|
2025-08-20 10:55 | |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一、申请内容中所提文件内容与原文不符 1.《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方案(2022年版)》三、课程设置中“艺术在一至九年级开设,其中一至二年级包括唱游·音乐、造型·美术;三至七年级以音乐、美术为主,融入舞蹈、戏剧(含戏曲)、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相关内容;八至九年级包括音乐、美术、舞蹈、戏剧(含戏曲)、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等,学生至少选择两项学习。”未明确指出书法属于艺术课程。 2.《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是基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文件要求的背景下研究制定的,现在是否适用未有明确要求,且原文“加强书法教师队伍建设。要逐步形成以语文教师为主体、专兼职相结合的书法教师队伍。要加强书法教师的培训,组织教师研学《指导纲要》,把握其基本要求,提高教师的书法教育教学专业能力。中小学语文教师应逐步达到能兼教书法。师范院校要重视培养师范生的书法教育能力。”未提到以美术教师为主体或学校要配备专职或兼职书法教师。 二、招聘岗位需求是根据各中小学校编制空缺、在岗教师结构及教育教学实际需求,提出学校年度招聘需求和岗位条件,近几年暂未有学校提出书法教师需求,因此无相应招聘岗位。 |
|||
| 关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