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号小组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政公发〔2020〕2号)精神,鄂伦春自治旗围绕26个基层政务信息公开领域,对照各领域标准目录与公开事项,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乡镇(街道)主动公开信息,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保障群众获取信息更方便、更快捷。
逛小镇鄂伦春自治旗欢迎八方游客,体验鄂伦春民族文化,历史民俗,户外自驾,美食潮玩,深挖文化内涵,选购游购好物,欣赏乡村美景,领略鄂伦春冬季风光。 [详细]
鄂伦春,一个神秘且古老的民族。 [详细]
6月20日,进一步提高危化企业职工安全意识,筑牢企业安全发展理念,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旗应急管理局对危化品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宣讲... [详细]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旗委、旗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1月10日至14日旗应急管理局聘请两名安全生产专家,联合旗住建局、大...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