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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资源情况介绍

发布时间:2024-08-27 15:09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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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岭犹如一道挺直的脊梁,巍然屹立在中国北方,全国第一个成立的少数民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就坐落在大兴安岭的腹地。“绿色净土”是对鄂伦春自治旗59880平方公里土地的礼赞,“北国碧玉”是向鄂伦春族文化理念的致敬,“历史幽静的后院”是对建立北魏拓跋鲜卑从这里发源的感慨。让世人共同走入这片风光独特、资源富集、民风淳朴、和谐发展的神奇土地,去感受狩猎民族的神秘与传奇,去触摸鲜卑民族千年鲜活的文化脉搏,去领略大兴安岭最原始的美丽......

鄂伦春自治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东北部,嫩江西岸,北纬48°50′~51°25′,东经 121°55′~126°10′之间。东与黑龙江省嫩江县隔江相望,西与根河市、牙克石市为邻,南与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阿荣旗相接,北与黑龙江省呼玛县以伊勒呼里山为界。南北最长距离为261公里,东西最宽距离为280公里,边界线总长1294公里。全旗总面积59880平方公里(鄂伦春自治旗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主要成果如下:2022年度国土调查总面积3652703.85公顷;湿地面积497105.65公顷;耕地321005.55公顷;园地38.49公顷;林地2776762.2公顷;草地15743.56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2066.6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394.44公顷;水工建筑用地及水域18067.08公顷;其他8520.23公顷。)占呼伦贝尔市总面积的23.6%,是呼伦贝尔市面积最大的旗市。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全旗常住人口为174023人。全旗共有家庭户73099户,集体户3772户,家庭户人口为162039人,集体户人口为1198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22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53人。全旗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51928人,占87.3%;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2095人,占12.7%,其中:鄂伦春族人口为2458人,占1.41;蒙古族人口为7933人,占4.56%;达斡尔族人口为4402人,占2.53;鄂温克族人口为2241人,占1.29%。

鄂伦春自治旗四季变化明显。属于寒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无霜期105~115天,冻结150天,作物生长季5~9月日照时数为1143.4小时,光照充足;温度凉爽,降水量集中;秋季气温骤降,昼夜温差大,霜冻来临早;空气质量优质,全年优良以上空气质量达标率100%。

全旗水资源包括地表水资源、地下水资源,地表水资源主要有河流和湖泊两部分。境内水蚀作用强烈,河谷较多,各河流均发源于大兴安岭东南侧和伊勒呼里山南侧,自西北流向东南,汇入嫩江干流,均属嫩江水系,湖泊较少。河流分布比较均匀,多呈羽状河网结构,即各级支流比较均匀地分布在干流两侧;地表水资源总量113.7亿立方米,占呼伦贝尔市的38%。水土流失轻微,河流含沙量甚小,水质优良,宜于开发利用。旗境内地下水资源丰富,埋藏浅,易成井,全旗地下水总补给量约20.7亿立方米。

境内野生植物900多种,分灌木类、草本类、低级植物类、药用植物类、食用植物类、浆果植物类、芳香植物类、菌类植物类、材用植物类等。旗境内野生动物兽类39种鸟类192种,两栖、爬行类12种,共243种,其中受国家一、二级保护的兽类10种,鸟类36种。旗境内各河流、湖等水域各种鱼类近50种,以鲤科鱼类为主有31种。

矿产资源丰富,能源矿产主要有煤、油页岩,矿产资源储量贫乏,煤炭分布在大杨树镇周边,煤种为长焰煤,煤质较好,以往有过零星开采,保有资源量1446.50万吨;油页岩分布在乌鲁布铁镇周边,目前尚未开发利用,保有资源量27.80万吨

金属矿产主要有铁、铜、铅、锌、钼、银、铟、镓、镉等,已探明矿产地7处,主要矿区有吉源铁矿、新福村北铁锌矿、上坑锅铅锌矿、八岔沟西铅锌矿、兴阿铜钼矿、宜里农场铜钼矿、甘东七运矿区锌铅银矿等矿区。在呼伦贝尔市金属矿产中,铁、铜、钼、锌的金属量均排名在前三位。截至2022年底,保有铁矿石量1855.4万吨、铜金属量11.05万吨、铅金属量11.1292万吨、锌金属量98.5611万吨、钼金属量18.2万吨,为鄂伦春自治旗优势矿产。

非金属矿产种类齐全,主要有沸石、普通萤石、水泥用灰岩、脉石英、珍珠岩、膨润土,其中水泥用灰岩、膨润土、珍珠岩为鄂伦春自治旗优势非金属矿产,其中储量规模较大的石灰石保有资源储量2697.5万吨,矿区1处,其他矿区均为小型规模,具有一定的开发潜力

旅游资源独特。全旗既有大兴安岭群山峻岭的山丘、森林、河流、火山岩、湿地等山岭林区地形地貌,又有草场、湖泊、耕地等广阔平原的自然景观;既有鄂伦春古朴神秘的民族文化,又有各族人民群众创造的民族融合地域文化;既有远古历史遗迹鲜卑旧墟石室,又有逐步开发的风格各异的景区景点。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为全旗开发旅游资源、发展旅游产业奠定坚实的基础。

林业资源富集。全旗林业占地面积277.68万公顷,占全旗总土地面积的77.11%,平均森林覆盖率76.02%,森林活立木总蓄积量155537540立方米。

鄂伦春族是世居黑龙江流域和兴安岭里的游猎民族,被记载的历史,可追溯到元朝,《元朝秘史》和《黑龙江志稿》都有“林木中百姓”的记载,“林木中百姓”是泛指居住在森林里的民族,其中包括鄂伦春族。

鄂伦春自治旗境域最早见诸史籍的是东胡之地,公元前209年匈奴战败东胡并占据其地;汉时为拓跋鲜卑所居;后魏至隋唐时为室韦地;辽属上京道东北路招讨司辖;金为蒲与路辖地;元为辽阳行省山北辽东道辖;明属奴尔干都指挥使司辖;顺治年间由清政府中央理藩院直接管辖,同治年间,将鄂伦春人按居住的河流,分五路八佐进行统治,受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安达”管辖,光绪年间,建立兴安城总管衙门,设副都统衔总管统辖,并设一批鄂伦春副总管、佐领、骁骑校等官员。

1911年辛亥革命后,在北洋军阀和国民党的统治下,废止了八旗组织,将原库玛尔路、毕拉尔路、阿力路、多布库尔路划归黑龙江省督办公署旗务科管辖,托河路仍由呼伦贝尔副都统衙门管辖。   

1932年,日本侵占中国东北,建立傀儡政权伪满洲国。6月在原托河一带建立鄂伦春自治旗,在今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的额尔和建立巴彦旗,管辖今鄂伦春自治旗大部分地域。1933年7月,伪满洲国裁撤鄂伦春自治旗。

1948年初,中国共产党派巴彦旗旗长白斯古郎深入到猎区开展工作。白斯古郎召集甘河、古里河、多布库尔河、奎勒河流域的鄂伦春猎民,召开会议,决定成立鄂伦春努图克,驻地朝阳,隶属巴彦旗。

1951年4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成立鄂伦春自治旗。6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任命鄂伦春族共产党员白斯古郎为鄂伦春自治旗旗长。10月31日(农历十月初一)在旗所在地小二沟召开鄂伦春自治旗成立大会,把建旗日子由农历十月初一改为公历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于1952年5月31日批准将“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改称为“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归呼纳盟管辖,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个少数民族自治旗。1954年,兴安盟归入呼纳盟称呼伦贝尔盟,鄂伦春自治旗归呼伦贝尔盟管辖;1958年底,旗所在地由小二沟迁到阿里河;1969年8月1日,鄂伦春自治旗划归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管辖;1979年7月1日,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鄂伦春自治旗重新划归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

2010年,鄂伦春自治旗辖6个镇、1个乡、3个办事处:阿里河镇、大杨树镇、诺敏镇、甘河镇、乌鲁布铁镇、托扎敏镇、古里乡和托河办事处、宜里办事处、克一河办事处。

2023年,鄂伦春自治旗辖10个乡镇(猎区乡镇5个):阿里河镇、大杨树镇、诺敏镇、甘河镇、乌鲁布铁镇、吉文镇、克一河镇、宜里镇和古里乡、托扎敏乡,全旗有82个行政村(猎民村7个)。旗境内驻有内蒙古大兴安岭森工集团所属的6个森工公司;内蒙古大兴安岭农场局及所属6个国营农场及8个局直单位;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农工商联合公司;大兴安岭地区行署粮食局大杨树粮库;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委、行署及林管局。加格达奇、松岭两区(两区面积18190平方公里,占鄂伦春自治旗总面积的三分之一)。

旗委、旗政府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生态优先、地企共建、稳中求进,克服地处限制开发区的生态因素、区位偏远寒冷的成本因素、基础差底子薄的历史因素、区划复杂多样的体制因素,持续增强自主发展能力,着力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城乡面貌日新月异,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明显,农牧业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文旅发展加快融合,区域一体化和改革开放持续释放活力,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2年鄂伦春自治旗地区生产总值837470万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2.8。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92751万元,增长5.4%;第二产业增加值80367万元,下降16.7%。其中:工业增加值68778万元,下降15,建筑业增加值11590万元,下降22.4;第三产业增加值364351万元,增长4.1%。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43.4:11.5:45.1调整为今年的46.9:9.6:43.5。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846元,比上年增长3.8。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1063元增长3.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763元增长7.7。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3168元,增长1.9%;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14920元,下降0.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7079元,增长8.1。全体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6.2平方米,城镇常住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6.7平方米,农村常住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4.5平方米。城镇居民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28辆,电冰箱87台,洗衣机98台,热水器37台,彩色电视机98台,计算机45台,移动电话235部;农村居民家庭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30辆,电冰箱102台,洗衣机98台,热水器28台,彩色电视机102台,计算机28台,移动电话236部。2022年12月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55.2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0.2%,其中住户存款余额135.7亿元,增长15.8;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87.8亿元,增长14.0%。

脱贫攻坚取得实效。2011年,鄂伦春自治旗被确定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2015年被认定为革命老区,2017年被认定为自治区深度贫困地区。2013年底,全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173户18702人,贫困发生率30.8,经过持续攻坚,到2019年12月,全旗贫困人口仅剩余4户9人,贫困人口发生率降至0.01848个贫困村全部脱贫摘帽,顺利通过自治区组织的第三方评估验收,脱贫攻坚取得阶段性胜利。

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充分挖掘鲜卑历史、鄂伦春民族、森林生态文化内涵,着力打造特色民族文化精品,全域旅游、四季旅游扎实推进。布苏里北疆军事文化旅游区、拓跋鲜卑历史文化园、达尔滨湖国家森林公园、鄂伦春自治旗民族博物馆景区荣登2016内蒙古名片优秀文化旅游景区品牌榜多布库尔猎民村荣获国家农业部授予的“2016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特色民俗村称号,2019年入选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改委共同遴选推出的“全国首批乡村旅游重点村”;2019年拓跋鲜卑历史文化园荣获“全国森林康养最佳目的地”和“最美森林康养步道”荣誉称号;达尔滨湖国家森林公园森林康养基地被评为“森林康养乡村振兴贡献单位”;阿里河国家森林公园荣获“中国森林氧吧”称号;奎源林场被命名为“相思谷森林特色小镇”。2022年全旗接待游客数与旅游收入均实现增长。全年共接待游客人数86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4.0,旅游总收入达4.34亿元,增长8.92023年上半年,大兴安岭地区接待游客51.5万人次,同比增长9.02%;旅游收入3.76亿元,同比增长10.52%。同期,鄂伦春自治旗接待游客人数44.5万人次,同比增长47%;旅游总收入达2.06亿元,同比增长76。其中:通过兴安旅游联盟合作,实现客源互送10万余人次。

农牧业生产保持稳定。全旗农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在410万亩以上,大豆和经济作物播种面积逐年增加,籽粒型玉米面积逐年压减,通过测土配方施肥、基层农机推广等项目,科技种田水平大幅提升,主推作物技术到位率达到98以上。全旗拖拉机保有量16160台,联合收割机保有量897台,其中玉米联合收割机253台,大豆收获机械644台。全旗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2。畜牧业2022年我旗羊存栏1000只以上养殖场有15户、100~999只以下养殖场有764户;牛存栏100头以上有42户、养殖50~99头有127户,畜牧养殖产业化和规模化程度还远远落后,所以产业发展空间潜力巨大。目前,全旗有“两品一标”和全国名优新农产品共32个,其中绿色产品17个(分别为大兴安岭诺敏绿业有限公司的黑木耳、滑子菇、银耳、猴头菇、黄花菜、香菇、榛蘑。每样分为散装、压缩两种。中科丽雪生产的马铃薯淀粉产品以及内蒙古呼伦贝尔达尔滨湖旅游有限公司养殖的鲫鱼和花鲢鱼)、有机食品2个(大兴安岭诺敏绿业有限公司的散装和压缩黑木耳)、地理标志农产品3个,(鄂伦春黑木耳、鄂伦春蓝莓和鄂伦春北五味子)、全国名特新农产品10个(鄂伦春黑木耳、鄂伦春紫苏、鄂伦春紫苑、鄂伦春滑子菇、鄂伦春防风、鄂伦春赤芍、鄂伦春芸豆、鄂伦春金莲花、鄂伦春大豆、鄂伦春马铃薯精淀粉)。

生态优先发展理念深入人心。旗委、旗政府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和“生态立旗”战略,建立完善生态建设体制和机制。2015年国有林区改革,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踏上了生态文明保护建设的新征程。2019年,经草原普查结果显示,全旗天然草原面积为1419.69万亩(946460公顷)。城乡绿化美化工程稳步推进,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全民义务植树364.5万株,重点区域绿化47.8万株,完成“三北”防护林工程1万亩。加大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力度,有效遏制毁林毁草开荒、河道非法采砂等行为。毕拉河自然保护区升级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节能减排指标控制在目标值以内。2013年,阿里河镇、大杨树镇、乌鲁布铁镇、诺敏镇、古里乡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荣誉称号。

水利事业健康发展。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建设集中式供水工程32处,学校饮水安全工程19处,自来水工程19处,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力度,对我旗辖区内的已建、在建、扩建、待建项目进行水资源论证批复落实情况跟踪检查,全面完成旗内用水较大企业水计量设施安装工作,严格取水许可制度,规范取水许可行为,有序开展水资源管理费征收工作,加大依法行政力度,严厉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全面建立河湖长组织体系,我旗河湖长共180名,其中旗级河湖长17名,乡镇级河湖长77名,村级河湖长86名,共设立144块河湖长公示牌。全力开展河道采砂整治,实施坡耕地治理项目、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水域河流生态保护工作进展良好。

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修建通村公路442公里,硬化街巷799.5公里,实现全旗10个乡镇82个行政村全部通沥青水泥路的目标。2013年省道S301线阿里河至加格达奇一级公路建成通车,公路总长22.62公里。电网建设累计投入资金4.91亿元,新建与改造35~110千伏变电站9座,新增风光互补用户944户,解决旗境内944户无电户用电问题。电网建设重点项目有3个,总投资6.18亿元,分别是110千伏阿里河—吉文输变电新建工程(已投运)、220千伏大杨树输变电工程、220千伏大杨树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工程建成后,解决单电源供电的现状,保证居民生产生活用电,为鄂伦春自治旗经济发展做好电力支撑。鄂伦春自治旗境内加格达奇嘎仙机场于2011年6月竣工,2012年6月使用,2021年2月25日正式更名为大兴安岭鄂伦春机场。大兴安岭鄂伦春机场是一个机场两大功能(通用、运输)的民用机场,是两个单元各自独立、优势互补的机场,可满足B737系列、A319系列等C类飞机的使用,现已开通国内多条航线,构建鄂伦春立体交通网络。

教育事业均衡发展。2022 年,全旗基础教育校(园)共计56所,其中:幼儿园26所,小学17所,初中10所,高中2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基础教育在校学生18053人,比上年下降1.3%。其中高中2422人,增长7.7 %;初中4000人,下降4.2%;小学7741人,下降3.9%;学前教育3801人,增长1.7%;特殊教育89人,增长12.7%。全年招生数4272人,下降5.5%。其中:学前教育招生1023人,下降6.7%;小学招生1117人,下降15.1 %;初中招生1311人,增长4.9%,高中招生816人,下降3%;特殊教育招生5人,下降72.2%。毕业生数4409人,下降1.7%。其中高中毕业生599人,下降1.5%;初中毕业生1477人,下降4.8 %;小学毕业生1334人,增长5%;学前教育996人;特殊教育毕业生3人。教职工人数3266人,同比下降1.0%,其中专任教师2080人,增长2.4 %。全旗共有中等职业学校3所,在校学生571人,下降7.9%;招生187人,增长33.6 %;毕业生数239人,下降15.5%。教职工146人,其中专任教师98人。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全旗累计投入5.05亿元提升办学条件水平:投入3.87亿元,新建校舍161914平方米,高标准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工程项目;投入6856万元,新建风雨场馆14个、人工草坪田径运动场地28块,全旗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实现运动场地标准化;投入4893万元,购置各学科教学仪器设施、设备、器材,各中小学全部达到自治区仪器设备配备标准。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适龄儿童少年从“有学上”变为“上好学”。

体育事业蓬勃发展。2022年全旗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积极组织并参与各类体育赛事活动,全年共举办包括乒乓球赛、篮球赛、羽毛球赛、速度滑冰比赛、中国象棋网络赛等19项赛事,参与人数达到6000余人次。参加了在乌海市举办的2022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中学生)乒乓球锦标赛,我旗12名队员获得了3个项目的金牌、1个项目的银牌、3个项目的铜牌、3个项目的第四名、1个项目的第六名、1个项目的第七名、1个项目的第八名,共获得奖牌数7块的优异成绩;参加“奔跑吧少年”2022年第六届“双鱼体育东方杯”东北地区少年儿童乒乓球赛,荣获3枚金牌、4枚银牌、3枚铜牌历史最好成绩。全旗室内体育场馆总建筑面积13699平方米,全部免费对外开放,每年服务人数75万人次。2013年6月,向自治区申请恢复射击队,2014年招生,2015年~2020年在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射击锦标赛中均获得突出成绩,彰显了鄂伦春民族射击项目优势所在。青少年乒乓球队在代表呼伦贝尔市参加全国、自治区的各项赛事中获得的成绩和参赛人数均占80%以上。鄂伦春自治旗被命名为内蒙古自治区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呼伦贝尔市体校乒乓球训练基地、呼伦贝尔市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业余体校跆拳道、足球、篮球、网球、羽毛球训练营深受青少年喜爱。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完善。2020年末全旗拥有各种卫生机构162个(含社区、诊所、卫生室),其中:医院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52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5个。实有床位1005张,其中:医院781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88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6张。卫生技术人员1559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627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开展卫生创建工作,全旗城乡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

文化建设充分传承展示。全旗共有公共图书馆 1座,文化艺术类机构1个,文化馆1个,融媒体中心1个,博物馆2座,档案馆1个,体育馆1个,村级文化活动室82个,社区文化活动室33个。

2022年开展文化惠民演出58场、送戏下乡51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旅游惠民季,创作弘扬主旋律的歌曲《篝火颂》《隔离民谣》《爱上东方》等20余首,创作《为你唱支歌》《鄂伦春圣洁的邀请》各类主题作品35余首。持续推进文艺大众化、产业化。打造提升传统民俗节庆活动,举办鄂伦春杜鹃赏花季、鄂伦春文化旅游篝火季、“5.19中国旅游日”宣传主题、第九届鄂伦春冰雪“伊萨仁”旅游活动等系列活动,切实增强文旅产业聚集度,强化辐射带动作用。

建立4个民族文化传承基地(阿里河平安社区、青山社区,托河传承基地、古里传承基地);建成非遗展示厅4个(托河、古里、乌鲁布铁、乌力楞);非遗馆1个。举办鄂伦春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森林记忆》。旗乌兰牧骑共进行各类演出1200场,创作两台精品舞台剧:歌舞剧《勇敢的鄂伦春》和歌舞诗剧《山岭上的人鄂伦春》,创作歌曲70余首,创作舞蹈作品近30部(个),创作曲艺类节目6个。赴泰国、台湾、国家大剧院、北京“二七剧场”、北京民族文化宫、北京天桥艺术中心、呼和浩特市、山西大同、河南洛阳、浙江景宁、黑龙江黑河、呼伦贝尔市、赤峰市翁牛特旗等地对外文化交流演出20场次。制作完成12集鄂伦春语动漫教学光盘《我是鄂伦春》,拍摄《鄂伦春口述史》《过去的年代》《告别的年代》《北方北》等大量珍贵的影像资料和专题片。2015年起连续举办五届“鄂伦春文化伊萨仁”活动。鄂伦春民族博物馆2014年改扩建后,馆内存有鄂伦春民族文物及历史文物1000件套,国家级文物179件套。协助呼伦贝尔市摄影家协会在鄂伦春自治旗成功举办首届呼伦贝尔摄影艺术展,呼伦贝尔市摄影家协会和其余协会分别在拓跋鲜卑历史文化园乌力楞景区、多布库尔猎人部落景区设立采风培训交流基地。旗书法家协会、美术家协会在大杨树镇设立培训实习基地。选送20名鄂伦春族作家参加内蒙古第二十三届鄂温克、鄂伦春、达斡尔民族文学创作笔会、内蒙古青年作家创作会议和呼伦贝尔市青春笔会。

科技兴旗战略渐显成效。2022年鄂伦春自治旗有4家企业被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1家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全年总计申报2022年科技支撑东北振兴项目3项科技支撑乡村振兴项目2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3项、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项目2项、“科技兴市”行动重点专项项目1项、市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5项。目前已经获批科技支撑乡村振兴项目1项、科技服务平台载体建设1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1项、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1项、“科技兴市”行动重点专项1项、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1项。全年围绕着“科普之春”“田间课堂”“科技活动周”为主题开展了进村巡讲工作,共举办科技培训130期,累计培训人数6500人次,解答科技咨询200余人次,发放科技资料8000余份。

社会保障不断完善。扩大社会救助及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覆盖面。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由2010年33696人增加到2023年11月末76006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由2010年12300人增加到2023年11月末57502人;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023年11月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3040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由2010年17050人增加到2023年11月末26472人。2022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建人数81312人,比上年增长5.8%。年末参保职工39109人,增长9.4%,缴费人员33300人,增长3.1%,离休、退休人员49214人,增长6.6%。全年应发放养老金173003万元,增长7.5%。2022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8.9万人,比上年下降3.3%。其中:职工5.8万人,城乡居民13.1万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10年人均每月230元,增加到2019年人均每月620元,2023年人均每月808元;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有保障”,达到人脱贫、村退出、旗摘帽的标准。

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稳步推进。2022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为81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93人,登记失业率为4.3%。十二五期间城镇就业技能培训4268人次,农民工转移技能培训3390人次。全旗新增就业22762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7663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6440人。为“4050”灵活就业人员48062人次发放社会保险补贴10299.69万元,发放下岗创业小额担保贷款8141万元,为884人发放失业保险金336.61万元。

2022全年公路货运量94.7万吨,公路货物周转量5128万吨公里;公路客运量24.9万人次,公路客运周转量2490万人公里。

全旗现有公路总里程3026公里,按技术等级划分,一级公路129公里(其中加嫩一级公路104公里由黑龙江建设)、二级公路90公里、三级公路515公里、四级公路2021公里、等外公路271公里。

 邮政信息产业快速发展。2022全年邮电业务总量达1.3亿元,比上年下降7.3%,全年固定电话用户达10919户,同比增长7.6%,手机用户23.6万户,下降0.4%。年末互联网用户达5.5万户,增长4.4%。邮政业务收入由2010年的439.42万元增长到2019年的1266.6万元;进口包裹由35679件增长到677334件,出口包裹由28964件增长到59976件。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分公司移动用户达到20多万户。5G商用、家庭宽带、网络电视、移动互联网、移动数据流量、视频彩铃业务、视频通话业务进一步发展。

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丰硕。创建国家级文明村镇1个、自治区文明村镇5个、呼伦贝尔市文明村镇23个、鄂伦春自治旗文明村镇33个。内蒙古自治区级文明单位标兵2个自治区级文明单位5个、呼伦贝尔市文明单位标兵9个、呼伦贝尔市级文明单位17个、自治旗级文明单位18个。自治区级文明家庭2户、呼伦贝尔市文明家庭3户。创建自治区级文明校园3所、市级文明校园5所。10人获得“呼伦贝尔市道德模范”称号、12人获得“呼伦贝尔市道德模范”提名奖、1人获“内蒙古自治区道德模范”称号、1人获“内蒙古自治区道德模范”提名奖、1人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入选“内蒙古好人榜”3人、“呼伦贝尔好人榜”13人。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进一步巩固,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等宣传教育,全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召开两次全旗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累计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63个、模范个人98人次。受国务院表彰模范个人2人、受自治区表彰模范个人4人、受呼伦贝尔市表彰模范个人6人,自治旗2018年荣获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称号,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进一步巩固提升。

明天的鄂伦春将是经济更加繁荣、社会更加进步、生活更加富裕、民族更加团结、旗风更加文明、山川更加秀丽、环境更加优美的和谐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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