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24〕11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解决就业补助资金不发迟发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内财社〔2024〕8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益性岗位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59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24〕373 号)、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内政办发〔2024〕46号)及有关文件政策的规定,鄂伦春自治旗诺敏镇人民政府按照程序,对2025年7月2名在诺敏镇人民政府的公益性岗位拟享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的有关资料进行了审核,拟予以发放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现将2名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4月7日至4月13日。如有异议,请到鄂伦春自治旗就业服务中心或鄂伦春自治旗诺敏镇人民政府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470-5621192、0470-5946828
附件:2025年7月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人员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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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乡镇 |
所辖村居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岗位补贴 |
社保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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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诺敏镇 |
诺敏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
王琪 |
152127********3310 |
2140.00 |
135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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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诺敏镇 |
诺敏镇旗原社区 |
吴玉兰 |
152127********5125 |
2140.00 |
135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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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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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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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0.00 |
2704.02 |
鄂伦春自治旗诺敏镇人民政府
2026年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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