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鄂伦春自治旗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让两山理念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让生态资源成为可持续发展的最大资本,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最鲜明的“底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着力打造绿色有机农畜林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独具北疆特色的原生态多民俗国家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国最美花园城市和民族团结、边疆稳固、美丽富饶、和谐安宁的幸福家园。全旗经济社会保持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2024年前三季度地区生产总值完成46.6亿元,同比增长6.0%;其中:第一产业完成7.49亿元,同比增长6.9%;第二产业完成6.34亿元,同比增长25.9%;第三产业完成32.76亿元,同比增长3.7%。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累计增速同比增长41.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3.2亿元,同比增长2.2%;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22268元,同比增长3.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9439元,同比增长6.2%;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3.48亿元,同比增长8.6%;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86亿元,同比增长0.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01亿元,同比下降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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