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四好农村路”和“路长制”工作,强化镇域公路管理,保障公路安全通畅,现成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组织机构。成员如下: 组 长:林 静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刘光宇 镇党群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成 员:罗志鹏 鄂宝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置在吉文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办公室主任:罗志鹏,电话:139****6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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