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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1270116137180/202403-00002 组配分类: 乡镇文件
发布机构: 鄂伦春自治旗古里乡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有效性: 有效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3-28 发布日期: 2024-03-28
古里乡人民政府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发布时间:2024-03-28 11:30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古里乡 浏览次数: 字体:[ ]

两村、社区、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古里乡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依据《鄂伦春自治旗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落细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自治区53条具体措施、重点行业领域135条遏制重特大事故硬措施和呼伦贝尔市55条细化举措,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全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宣传培训行动。1.突出重点,全面做好宣传工作,在日常工作开展中将宣传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进一步提高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做到人人知安全、人人懂安全、人人会安全。

2.夯实基层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意识、强化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技能,对辖区内的重点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知识,进一步完善我乡各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能力。

(二)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行动。

3.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严格落实国家修订、提升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宣传贯彻力度。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4.强化源头管控。主要有3项任务:一是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在编制起草各类专项规划时做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二是对辖区内的各餐饮、超市及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检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5.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主要有3项任务:一是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二是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三是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以及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虚假整改、“纸面整改”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6.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要有3项任务:一是完善古里乡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发挥监督贯通协调平台推动作用,建立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二是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三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

7.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主要有2项任务:一是依托国家、自治区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填报系统,完善管理机制,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二是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到位。

8.深化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主要有1项任务:对辖区内的各个加油站进行深度检查,重点对汽油、柴油的销售、储存是否合规,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工作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

9.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主要有4项任务:一是紧盯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餐馆饭店、家庭作坊等“小场所”和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分类化排查、差异化监管、系统化治理;二是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改销案制度,每年挂牌督办整改一批典型重大火灾隐患;三是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动态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门窗违规设置障碍物等违法行为。四是发动志愿消防队、综合执法队等基层力量加强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等“小场所”检查巡查,及时纠治动态火灾隐患。

10.深化城镇燃气专项治理。主要有3项任务:一是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燃气排查整治工作,组织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二是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三深入开展气瓶、压力管道等涉燃气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11.深化道路交通专项治理。主要有5项任务:一是建立健全道路运输企业、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员信息共享机制;二是强化重中型货车、面包车、途客运班车、危险货物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安全监管,综合应用各类监控数据,依法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三是深化货车非法改装、规范行车专项整治,健全货车非法改装联合监管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大吨小标”“百吨王”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隐患;五是深入开展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深化意识提升专项行动。

12.深化建筑施工专项治理。主要有4项任务:一是深化房屋市政、公路、水利、电力等工程的专项整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二是加强基坑工程、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暗挖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突出高处坠落、坍塌、起重伤害、中毒和窒息事故防范,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审批手续不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大对重大工程、重点地区、高风险时段的监督检查力度;四是持续推进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建立农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引导产权人、使用人采取拆除、重建、维修加固等工程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13.深化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开展校园安全、民政机构安全、农牧渔业安全、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粮油储备安全、电力安全、邮政快递安全等专项治理。

(四)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14.推进安全技术装备升级改造。主要有4项任务:一是严格落实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危化品、矿山、尾矿库、工贸、烟花爆竹、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尾矿库闭库销号、老旧直流内燃机车报废、老旧渔船更新改造、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2025年底前推动变型拖拉机全部淘汰退出;三是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四是提高客货运车辆主被动安全装置装备率,推广应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重型货车全面普及缓速器等安全装置。

15.加大安全基础工程治理。主要有3项任务:一是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铁路平交道口改造、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二是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三是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完成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强化本质安全。

(五)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6.推动教育培训规范管理。主要有1项任务: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

17.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应急能力。主要有2项任务:一是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二是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8.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标准学习宣传,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标准落实。

(七)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19.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主要有2项任务:一是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系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

20.提高监管执法效能。主要有1项任务: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虚”的地区进行约谈通报。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1.强化基层应急体系建设。主要有4项任务:一是综合统筹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二是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三是落实好国家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合理确定队伍规模,强化地方骨干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强化专业应急救援支撑保障;四是学习自治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试点先进经验,推动全乡整体提升。

22.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主要有1项任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三年内,积极动员执法人员参会上级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提升应急管理干部实战能力水平。

(八)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23.厚植社会防控氛围。主要有2项任务:一是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一是各科室、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安全发展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自觉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二是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确保各项职责落实到位。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主动抓、具体抓

(二)强化组织保障。一是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加强对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协调推动本地区治本攻坚工作。

(三)强化经费保障。一是加强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

(四)强化制度保障。一是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加强宏观调控和配套政策供给,增强安全生产综合能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不断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五)强化激励保障。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重了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及时奖励。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六)强化督导保障。各分管领导要定期对党委、政府进行汇报,重点对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解,确保各分管领导将安全生产贯穿于各自分管领域工作当中,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鄂伦春自治旗古里乡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