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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文字解读】《鄂伦春自治旗2025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推进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4-09 发布日期: 2025-04-09
【文字解读】《鄂伦春自治旗2025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推进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4-09 09:58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政策背景

鄂伦春自治旗2025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推进行动实施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以保障农作物稳产丰产为前提,以提升保护性耕作质量为关键,以减少水土流失、提升产能、节本增效为目标,以促进技术规范运用为核心,全面推进黑土地保护工作。

黑土地是极为珍贵的土壤资源,具有肥力高、保水性强等特点,是我国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然而,长期的高强度利用和不合理的传统耕作方式,导致黑土地出现了水土流失、土壤肥力下降等问题,严重影响了黑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和农业的高质量发展。为解决这些问题,鄂伦春自治旗依据上级政策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2025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推进行动实施方案,通过科学的耕作方式和技术手段,减少水土流失,提升土壤肥力,实现黑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同时促进农业的高质量发展。

二、政策依据

本方案依据的主要政策文件包括:

《内蒙古自治区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推进行动方案(2020—2025年)》(内农牧机发〔2020〕133号):该文件明确了全区黑土地保护性耕作的总体目标、技术模式和保障措施,为鄂伦春自治旗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提供了宏观指导。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推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24〕337号):该文件进一步细化了2024年的具体任务和要求,为2025年的工作提供了参考和衔接。

《呼伦贝尔市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推进行动方案(2020—2025年)》(呼农牧办发〔2020〕93号):结合呼伦贝尔市的实际情况,明确了市级层面的具体任务和保障措施,为鄂伦春自治旗的实施提供了更具体的指导。

这些政策文件共同构成了鄂伦春自治旗2025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推进行动的政策依据,确保了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三、核心内容

一、技术模式

2025年,鄂伦春自治旗将根据秸秆覆盖地表程度,实施三种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以适应不同地块的条件,实现黑土地的有效保护和利用。

(一)秸秆少量覆盖免少耕模式

该模式适用于秸秆资源较少的地块。玉米收获时留茬高度需达到10厘米以上,播前秸秆覆盖率应控制在15%(含)至30%。这种模式操作相对简单,对现有农业生产方式的改变较小,适合在秸秆产量较低的地区推广。它能够在不大幅增加生产成本的情况下,减少水土流失,改善土壤结构。

(二)秸秆部分覆盖免少耕模式

该模式要求玉米收获时留茬高度约25厘米,并有部分秸秆留在地表越冬,播前秸秆覆盖率需在30%(含)至60%之间。这种模式比少量覆盖模式增加了秸秆的覆盖量,能够更好地保护土壤,减少水分蒸发,同时为土壤微生物提供更丰富的食物来源,促进土壤生态系统的改善。它适合在秸秆产量适中、土壤条件较好的地区应用,能够较好地平衡农业生产与黑土地保护的需求。

(三)秸秆全量覆盖免少耕模式

这是三种模式中秸秆覆盖量最大的一种。玉米收获时,秸秆整秆留于地表越冬,或者收获时留高茬25厘米以上,上部秸秆切碎覆盖地表越冬,播前秸秆覆盖率需达到60%及以上。其他作物秸秆原则上全部留于地表。全量覆盖模式最大程度地保留了秸秆资源,对黑土地的保护效果最为显著。它能够有效防止土壤受到侵蚀,显著提升土壤肥力和保水保肥能力,是实现黑土地可持续利用和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理想选择。

(二)远程监测、人工抽查及复核

信息化监测:采用信息化监测手段,对免耕播种作业进行远程监测。监测设备应具备卫星定位、无线通信、机具识别、农田地表秸秆(残茬)覆盖图像采集、播种面积测量、作业轨迹记录等功能。数据处理平台应具备接收、存储、处理、导出、汇总、统计等功能。

人工抽查:在“信息化监测合格地块”进行人工抽查,包括春播作业期间抽查秸秆覆盖情况和播种情况,出苗后抽查播种作业质量。

复核与确认:乡镇政府对照监测数据信息,复核《免耕播种作业单》,确认“合格地块面积”,并形成《免耕播种作业验收单》。

四、实施要点

为了确保技术模式能够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效果,鄂伦春自治旗还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实施要点。

(一)秸秆覆盖

不同技术模式对秸秆覆盖的具体要求如下:

秸秆少量覆盖免少耕模式:玉米秋季收获时留茬10厘米以上,播前秸秆覆盖率在15%-30%。

秸秆部分覆盖免少耕模式:玉米秋季收获时留高茬25厘米左右,播前秸秆覆盖率在30%-60%。

秸秆全量覆盖免少耕模式:玉米秋季收获时秸秆整秆留于地表越冬,或留高茬25厘米以上,上部秸秆切碎覆盖地表越冬,播前秸秆覆盖率在60%及以上。

(二)秸秆处理

全量覆盖模式:如果秸秆量过大或堆积影响播种,可在播前进行秸秆粉碎或耙碎处理,圆盘耙偏角应不大于10°。玉米秸秆还可进行归行处理,小麦秸秆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离田。其他模式:尽量保留秸秆,减少秸秆离田量。

(三)表土处理

全量覆盖地块:播前可采用条带耕作方式进行表土处理,但动土面积比例应不超过50%。条带耕作易造成土壤失墒,须谨慎采用,表土处理后应及时播种镇压。已耙碎处理的地块:不得再进行表土处理。部分覆盖和少量覆盖地块:原则上不进行地表处理。

(四)免耕播种

应选用配备有可靠切茬切秆和防堵工作部件、开沟部件动土量小的免耕播种机进行播种。这种播种机能够在有秸秆覆盖的地表顺利进行播种作业,减少对土壤的扰动,同时提高播种质量。

(五)其他技术要求

深松作业:视土壤耕层情况而定,可采用单一深松或深松+秸秆粉碎作业,深松作业后,秸秆仍应覆盖在地表。种植密度:根据当地农艺要求、作物品种特性等合理确定种植密度。病虫草害防治:及时进行病虫草害防治,确保作物健康生长。配套技术:推荐配套实施水肥高效利用技术,进一步提升农业生产效益。

五、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为在鄂伦春自治旗实施区域内实际经营土地并自愿实施保护性耕作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这些实施主体需向旗农牧部门和实施作业乡镇申请登记备案,并签订作业承诺书,承诺书由旗农牧部门编制。旗农牧部门、乡镇政府将登记备案后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及作业机组信息,通过有关媒体、乡、村(场、队)公示栏等方式进行公布。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供养人员不在补助对象范围之列。坚持“谁实际经营土地、谁实际深松、谁实际享受补助”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