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8日鄂伦春自治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郭金双的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副旗长职务;
德明方的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白金的鄂伦春自治旗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刘振国为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卢维三为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曹福轩为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鹏为鄂伦春自治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德明方为鄂伦春自治旗医疗保障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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