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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127MB1562873C/202005-00003546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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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鄂伦春自治旗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修订稿)政策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5-12 发布日期: 2020-05-12
关于《鄂伦春自治旗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修订稿)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5-12 10:44 来源:旗扶贫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为什么修订《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

      为加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建立利益联结和带贫减贫长效机制,依据《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8〕29号)、《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内扶办发〔2018〕123号)、《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光伏扶贫促进增收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司发〔2020〕3号)精神,结合自治旗实际,结合工作实际,对原办法新进行了修订。

      二、村级扶贫电站资产如何确权给村集体?收益比例如何确认?

      村级扶贫电站资产确权给村集体,联村扶贫电站资产按照联建贫困村2019年底贫困人口比例和各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确权至各村集体,同时根据各村集体占比,确定各村收益分配数额。每年可以根据贫困户的动态调整情况调整扶贫电站资产比例。村委会按照集体固定资产对电站进行管理。村集体可委托鄂伦春自治旗惠农扶贫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旗惠农公司”)代为管理资产,并按照比例获得相应收益。2019年十三五“第一批”10个电站收益按照48个贫困村占比获得相应收益。2020年十三五“第一批”和“第二批”17个电站收益按照各自关联48个贫困村所占比例获得相应收益。

      三、收益如何结转?

      旗政府委托旗惠农公司统一代各村集体负责光伏扶贫发电收益结转工作,并设立光伏扶贫收益专户。旗供电公司根据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实际上网发电量核算发电收入,并将扣除税费后的燃煤标杆电价对应收入按月结转到旗惠农公司光伏扶贫收益账户。年度财政补贴资金到位后,要及时结转至旗财政局光伏扶贫收益专户,统一由旗财政局按照旗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办法划拨至惠及的贫困村。

      四、如何审批发放?

      旗惠农公司根据收到的发电收益,每月制定收益分配计划报旗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计划经审核同意后,旗惠农公司扣除相应费用,将最终收益划拨至旗财政局光伏扶贫收益专户,由旗财政局将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别拨付至各贫困村,形成村集体经济。

      五、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对象如何确定?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主要用于开展公益岗位扶贫、小型公益事业扶贫、奖励补助扶贫等,原则上2020年光伏发电收益的80%用于贫困人口承担公益岗位任务的工资和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劳务费用支出,支持鼓励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光伏扶贫收益分配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制度。贫困村每年制定收益分配使用方案,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政府审核,审核通过后乡镇汇总报旗扶贫办、财政局备案。村委会根据分配使用方案对年度实际发电收益进行分配,并在年底公告收益分配使用结果。

      六、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如何进行管理与监督?

      光伏扶贫电站收益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人负责、专款专用。旗惠农公司,每年第一季度向旗扶贫办和财政局专题报告上一年度光伏扶贫电站运行管理、收益开支等情况,并接受有关部门检查和审计。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和使用统一设立账簿和科目,分村建立台账。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不按规定使用光伏扶贫资金,对违反本办法行为和违规违纪问题督促整改并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