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鄂伦春自治旗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
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为什么修订《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对2018年11月23日自治旗印发了《鄂伦春自治旗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随着脱贫攻坚任务逐步完成,原有的办法已经不适应目前工作需要,依据《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光伏扶贫促进增收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司发〔2020〕3号),结合工作实际,对原办法新进行了修订。
二、哪些方面进行了修订?
一是明确收益来源为鄂温克旗伊敏河集中光伏扶贫电站收益。 二是因残重度贫困的家庭。家庭主要劳动力是一、二级残疾人,或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修改为家庭主要劳动力是一、二级肢体残疾人、智力、精神残疾人。三是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对象,用于扶贫部分针对无劳动能力、弱劳动能力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得用于其他支出。修改为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对象,主要用于扶贫部分针对无劳动能力、弱劳动能力建档立卡贫困户,也可由县级政府统筹,按照《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规范使用。
三、哪些人可以享受集中式光伏收益?
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收益主要用于扶持部分针对无劳动能力、弱劳动能力建档立卡贫困户,也可由县级政府统筹,按照《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规范使用。纳入光伏扶贫项目的贫困户条件:(一)无劳动能力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二)因残重度贫困的家庭。(三)因病重度贫困的家庭。(四)因灾或意外事故造成重度贫困的家庭。(五)因其他不可抗拒原因,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重度贫困家庭。保障每户每年不少于3000元收益。
四、光伏扶贫项目收益分配对象如何调整?
光伏扶贫项目收益分配对象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审核调整。除光伏扶贫收益外,稳定达到脱贫标准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可及时调整退出收益分配范围。调整出的资产收益权分配给新纳入的扶贫对象。
五、光伏扶贫项目收益分配对象如何申报?
按照贫困户申请、村委会推荐、乡镇审核、旗县审批的程序,确定光伏扶贫收益分配对象。
(一)贫困户申请。村委会对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分类摸底,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组织建档立卡贫困户统一提出申请。
(二)村评议。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提出申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在村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三)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对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光伏扶贫对象名单报旗扶贫部门备案。
(四)旗政府审批。旗扶贫部门对各乡镇上报的光伏扶贫对象名单进行核查汇总,并通过互联网、电视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后报旗政府审批。
六、光伏扶贫项目收益分配流程是什么?
光伏扶贫项目收益依托政府确定的光伏扶贫收益结转机构建立光伏扶贫收益账户,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电网企业按电费结算周期向光伏扶贫收益账户支付电费,账户开户银行依据扶贫部门提供的收益分配计划,在15个工作日内将建档立卡贫困户所得收益转入贫困户“一卡通”账户。
相关文件: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伦春自治旗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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