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127MB1562873C/202101-00000007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成文时间: | 2021-01-05 | 发布时间: | 2021-01-05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解读 |
《鄂伦春自治旗残疾人免费乘坐旗内公交车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加快推进我旗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鄂伦春自治旗残疾人联合会,结合我旗实际,制定了《鄂伦春自治旗残疾人免费乘坐旗内公交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拟制的背景及必要性
为加快推进我旗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全旗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大幅提高,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残疾人收入水平大幅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融合发展持续推进,残疾人安居乐业,生活殷实、幸福、更有尊严,在全国率先达到更高质量的全面小康目标。
通过给予残疾人免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解决残疾人出行难的问题,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通过减少残疾人生活负担,逐步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残疾人与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目标。
二、拟制的依据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六章第三十九条:“残疾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乘坐火车、长途汽车、渡船、飞机等优先购票,优先搭乘,免费携带必备的辅助工具;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的政策。
三、条款解读
《实施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制定依据、免费乘车的对象、免费乘车的范围及具体要求。
1、本实施方案中免费乘车的对象是什么?
方案明确规定:持有鄂伦春自治旗残疾人联合会审批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适用范围内容是什么?
方案明确规定:免费乘坐鄂伦春旗金顺公交有限公司、大杨树镇兴达公交公司,以及在阿里河镇、大杨树镇内运营的其他公交交通车辆,并经旗交通运输部门统一编码,确认纳入免费乘车范畴的市内公共交通线路。
3、本实施方案中职责分工是什么?
实施方案中明确,一是旗残联应当严格按照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核发和跟踪管理残疾人证,依法进行监管。二是旗公共交通运营服务企业负责做好政策宣传及执行等内部控制制度。三是旗残联好政策指导、免费乘车内容核定和服务质量评价,会同旗财政局审核优惠政策的资金补偿。四是旗财政部门应按照旗残联和旗交通运输管理局做好资金审核及保障工作。
4、实施方案实施日期是什么?
本实施方案明确:本方案自发布之日(2021年1月5日)起实施,由旗残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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