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鄂伦春自治旗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提升报告质量。11月下旬至12月初,鄂伦春自治旗疾控中心对全旗10个乡镇12个医疗卫生单位的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在检查中,疾控中心人员对各医疗单位的门诊日志、入/出院登记、化验室检验检测和放射影像登记项目是否按要求规范填写一一核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此次督导检查,规范了各医疗卫生单位的院内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防止和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等现象,保证传染病报告卡的准确性,一致性,及时性,完整性,提高了传染病报告的综合管理水平。同时,强化了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传染病发现、上报意识,提升了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传染病疫情管理的整体水平,完善了全旗传染病疫情防控处置体系,对提高全旗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和及时规范处理重大疫情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