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旗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无偿划转、出售出让、置换、报废报损等资产处置工作,严防国有资产流失,鄂伦春自治旗财政局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做好资产处置工作。
一、程序规范、手续齐备。在资产报废报损环节,要求单位提交正式申请文件、资产处置申请表、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的集体决策文件、资产报废的鉴定材料、资产价值凭证等资料。严禁单位违规处置、更新资产,未达到使用年限不符合处置更新要求的,不得进行处置更新,已达到使用年限但仍有使用价值的,应当继续使用,同时做好实物管理。
二、认真核查、防止流失。认真核实待报废资产数量,督促指导将资产处置收入及时缴入国库。
三、做好资产无偿划转。依据单位上报的资产无偿划转申请相关资料,经反复核实后,及时下达批复文件并指导单位在内蒙古自治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做好无偿划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