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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财政局保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

发布日期:2024-03-04 10:14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财政局 浏览:

鄂伦春自治旗财政局加大投入,落实责任,积极支持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民族工作,亲自安排部署,保证经费投入。按照自治旗要求,成立民族团结工作机构,将民族工作落实到责任人,有效促进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

经费是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保障。旗财政局将民族工作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上级民族工作专项资金及时下达到预算单位,并按工作需要及时拨付资金。在自治旗财政困难的情况下,每年安排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经费,2023年旗本级安排下达一般公用经费7.4万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费25万元、民族团结进步验收经费50万元、民族工作宣传培训经费2.5万元、民族工作监督检查经费2.5万元,已按照预算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拨付。同时,旗财政局监督检查民族工作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确保工作经费使用合法、合规、有效,加强和改进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