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呼财农[2024]978号《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方向)的通知》文件要求,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惠农专项资金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现将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方向)107万元拨付事项进行公告公示。
内容如下:
根据呼财农[2024]978号,呼伦贝尔市财政局下达我旗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方向)107万元资金,此项资金支出已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2130108病虫害控制”。特此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旗农牧局监督举报电话:0470-5638058;公示期限:长期公示;鄂伦春自治旗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0470-5622463;联系人电话:13847018090;电子邮箱:eqyangmingyu@126.com。公示一周后,若无异议,视同公告,公告期限为长期,特此公告。
鄂伦春自治旗财政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