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呼财农〔2025〕3号《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及自治区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社会化服务支出方向)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充分发挥惠农资金使用效益,做好绩效工作,按照惠农专项资金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现将2024年中央及自治区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1307万元拨付事项进行公示。
内容如下:
根据呼财农〔2025〕3号,呼伦贝尔市财政局下达我旗2024中央及自治区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1307万元,用于农业社会化服务,此项目资金已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支出列入“2130124农村合作经济”,特此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旗农牧局监督举报电话:0470-5638038;公示期限:长期公示;鄂伦春自治旗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0470-5622463;联系人电话:15647009736;电子邮箱:eqyangmingyu@126.com。公示一周后,若无异议,视同公告,公告期限为长期,特此公告。
鄂伦春自治旗财政局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