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要求,现对国家税务总局鄂伦春自治旗税务局以下人员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姓名:李志男,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证件编号:内税征150723190013,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姓名:孙洪明,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证件编号:内税征150723190048,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姓名:苏涛,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证件编号:内税征150723190025,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以上税务检查证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鄂伦春自治旗税务局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