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呼财农[2025]436号《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自治区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方向)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充分发挥惠农资金使用效益,做好绩效管理工作,按照惠农专项资金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现将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方向)40万元拨付事项进行公告公示。
内容如下:根据呼财农[2025]436号,呼伦贝尔市财政局下达我旗2025年自治区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方向)40万元。此项资金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313农林水专项补助收入”,支出列入“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科目,特此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旗农牧局监督举报电话:0470-5638038;公示期限:长期公示;鄂伦春自治旗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0470-5622463;联系人电话:15647009736;电子邮箱:eqyangmingyu@126.com。公示一周后,若无异议,视同公告,公告期限为长期,特此公告。
鄂伦春自治旗财政局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