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围绕各乡镇、部门上报的项目安排计划,确保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中筛选项目,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原中央一批资金计划实施的阿里河村乡村旅游(鄂伦春部落)建设项目受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影响,无法于4月30日前工。为确保我旗2025年乡村振兴资金项目顺利进行,拟计划将原匹配至该项目中央一批资金4000万元调整至鄂伦春自治旗冷凉蔬菜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调整后鄂伦春自治旗冷凉蔬菜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匹配中央资金10090.28万元。如有疑问、意见,可向旗农牧科技局反映。
公告期限:长期公告
监督电话:2921723
国务院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电子邮箱:elcfpb@163.com
通讯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农牧科技局
邮编:165450
鄂伦春自治旗农牧科技局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