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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鄂伦春自治旗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6-05-22 11:11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水利局 浏览:

为进一步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根据《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将鄂伦春自治旗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向社会公告。


鄂伦春自治旗水利局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