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9日经鄂伦春自治旗第十六届人民政府2026年第8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26年自治区第二批帮扶资金(绩效评价奖励)和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使用计划公示公告如下:
一、2026年自治区第二批帮扶资金(绩效评价奖励)
1、鄂伦春自治旗Y014线东方红农场至东方红农场八队K14+479-K18+426段养护工程(实施单位:旗交通运输局),拟分配资金165万元;
2、古里乡兴牧村通组路修复项目(实施单位:古里乡人民政府),拟分配资金85.84万元;
3、鄂伦春自治旗2026年农业特色产业奖补项目(实施单位:旗农牧科技局),拟分配资金62.16万元;
二、中央常态化资金(第二批)
1、大杨树镇北郊村一组道路项目(实施单位:大杨树镇人民政府),拟分配资金220万元;
2、大杨树镇新华村道桥项目(实施单位:大杨树镇人民政府),拟分配资金300万元;
3、鄂伦春自治旗齐奇岭滑子菇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实施单位:阿里河镇人民政府),拟分配资金998.6万元;
4、项目管理费(实施单位:旗农牧科技局),拟分配资金35.97万元;
5、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交通补助项目(实施单位:旗农牧科技局),拟分配资金12万元;
6、鄂伦春自治旗冷凉蔬菜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单位:旗农牧科技局),拟分配资金978.44万元;
7、鄂伦春自治旗2026年庭院经济产业帮扶补助项目(实施单位:旗农牧科技局),拟分配资金634.27万元;
8、鄂伦春自治旗2026年农业特色产业奖补项目(实施单位:旗农牧科技局),拟分配资金243.72万元;
9、2026年东新发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单位:诺敏镇人民政府),拟分配资金125万元。
10、阿里河镇昆仑山村集中供水点建设项目(实施单位:阿里河镇人民政府),拟分配资金18万元;
11、阿里河镇齐奇岭村过水路面提标改造工程(实施单位:阿里河镇人民政府),拟分配资金31万元。
202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