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在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告栏目内发布了《关于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4.78MW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比选公告》。该公告中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编制光伏电站类项目咨询资质和业绩”,现变更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特此公告
鄂伦春自治旗沃野良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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