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要求,为确保鄂伦春自治旗农牧科技局《鄂伦春自治旗冷凉蔬菜产业基地(二期)建设项目》顺利推进,我单位拟采取比选方式选取服务公司承接本项目环评技术服务工作,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项目实施内容编制环评技术报告表服务。
二、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结束止。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鄂伦春自治旗冷凉蔬菜产业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检测室、分拣包装车间共2400平方米;新建棚室共120亩;新建配套用房2个共2000平方米;新建业务用房800平方米;新建场区硬化10000平方米;新建多功能数字控制室1处,以及配套智慧系统、首部施肥系统、发酵池等。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环境影响评价相关资质或经营范围包含环保技术咨询、环评编制等相关内容;
3.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近3年至少承担过2项及以上同类农业/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环评业绩(需提供合同或批复文件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需提交的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报价函(含总价、分项报价、服务周期、质量承诺);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
5.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或环评批复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环评相关培训证明复印件;
7.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六、比价方式及成交原则
1.比选方式:不见面比选
2.比选规则:报价最低的单位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
3.比选金额:原则上不超过4万元。
七、公示时间
递交申报材料:接受公告内容,自公示起7日内提交相关响应文件(需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邮寄至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农牧科技局
1.比选时间:2026年5月26日。
2.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农牧科技局。
3.以文件形式通知最终中选单位,未中选单位不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5638039
地址:鄂伦春自治旗农牧科技局
鄂伦春自治旗农牧科技局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