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
二、办事事项
日常监督管理
三、执行部门
鄂伦春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奖励对象
诚信示范企业
五、奖励措施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文件,结合自治区诚信典型要求,我委对 呼伦贝尔极地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723MABU4FWE5J)、依法采取激励措施,在涉及我委的行政备案的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给予优先办理便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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