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旗政府的相关要求,现就《鄂伦春自治旗违法建筑物强制拆除工作方案》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旗违法违规建筑问题日益凸显,违建侵占公共空间,影响城镇形象,并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为全面清理整治违法建设行为,依法依规强制拆除违建,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及时、有效、稳妥开展违建强制拆除工作,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总体目标
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影响市容市貌的违建行为,全面开展“两违”清理整治行动;建立健全旗、镇两级违建强制拆除工作机制,明确实施主体和行业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规范违建强制拆除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开展违建强制拆除工作,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在全旗上下营造依法建设、违法必究的浓厚氛围。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5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工作目标: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影响市容市貌的违建行为进行打击和纠正,以便消除安全隐患,营造依法建设、违法必究的浓厚氛围。
第二部分工作原则:一是尊重法律、依法行政。二是以人为本、确保安全。三是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三部分工作机制:一是旗级组织:成立鄂伦春自治旗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工作领导小组。二是乡镇实施: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作为强制拆除的属地实施单位,负责牵头实施旗政府下达强制拆除决定的违法建筑物的现场作业并指挥相关工作,各相关部门做好配合。三是部门协作:依据部门职能职责,通力协作,全面开展。
第四部分工作内容:一是划定强制拆除范围。本方案针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整治拆除。二是明确违建前期处置程序。在开展强制拆除工作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完成强制执行催告、决定、公告等工作。三是完善违建强制拆除流程。对已进入强拆程序,符合强拆条件的违建及时进行强制拆除。成立执法指导组、医疗保障组、秩序维护组、物资搬运组、安全检查组、违建拆除组、宣传报道组、善后工作组共计8各小组,各司其职,有序进场,开展拆除工作。
第五部分工作要求:一是加强领导。二是联合执法。三是严肃纪律。四是宣传发动。
四、解读机构
鄂伦春自治旗自然资源局。解读人及联系方式:鄂伦春自治旗自然资源局法制股办公室,电话:0470-5623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