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我旗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整体进展情况,确保按照自治区工作部署及市局工作方案相关要求,鄂伦春自治旗财政局对我旗各预算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调度,并进行如下工作部署:
一、发布通知。鄂伦春自治旗财政局发布《关于调度旗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鄂财函字〔2026〕54号)至各预算单位,明确要求各预算单位高度重视、专人负责,二级预算单位将调查进度反馈至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负责汇总报送。
二、填报表格。鄂伦春自治旗财政局制定《旗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推进情况统计表》,各预算单位根据资产相关工作,如实填写资产清查进度、存在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三、汇总统计。鄂伦春自治旗目前已有6家预算单位完成清查盘点,12家预算单位进展超过50%,11家预算单位展为50%,35家预算单位正在开展清查工作,还有3家预算单位单位尚未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鄂伦春自治旗财政局后续预算单位反馈问题及时与市财政局工作人员沟通,针对未开展资产清查的预算单位,及时进行督促,确保预算单位有序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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