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鄂伦春自治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各乡镇、旗政府组成部门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elc.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鄂伦春自治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470-5621203,电子邮箱:elczwgk001@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发布政府信息6506条。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2023年,公开政府文件13条,政府办公室文件3条,部门文件21条,乡镇文件12条,政策解读90条(其中文字解读15条、视频解读62条、图文解读10条、动漫解读3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525条,刊发政府公报电子版6期,公开政府党组会9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公开39个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按照“旗长信箱”写信须知要求,2023年收到旗长信箱留言26条,已办结2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鄂伦春自治旗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予以公开12件,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时限内规范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信息管理组织领导,配齐配专工作力量,扎实做好编制至发布全流程各环节的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审核发布信息,按照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认真编制、严格审核、及时公开,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实效性。不断促落实、强规范、优服务,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2023年清理旗本级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20件,其中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9件,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1件;清理乡镇人民政府和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5件,其中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件,宣布废止的1件,宣布失效的2件,清理结果已向社会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推进网站功能优化升级,完成适老化改造,提升老年人等特殊人群获取信息的便捷度。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2023年全旗政务新媒体共42个,已全部录入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各新媒体账号运转正常。全面落实全区招商引资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在旗人民政府网站新增“助企纾困”“惠企专区”“招商引资”等子栏目,及时发布公开全旗招商引资系列优惠政策,全力服务鄂伦春自治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旗年度综合考评内容的单项扣分指标,所占分值比例为4%,扎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稳定有序开展。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督查通报制度,定期对各乡镇、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2023年,全旗社会评议活动开展1次,取得良好成效。全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1 | 2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42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11 | ||
行政强制 | 1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93.35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意识有待提升。部分单位缺少公开主动性,工作人员调整频繁,业务不够熟练,导致网站信息存在内容发布不及时、公开要素不完整、公开渠道不规范等问题。二是政策解读内容形式不够丰富,利用新闻发布会、专家媒体解读的数量不够,部分解读材料流于形式,不能针对政策难点、堵点、要点进行深入解读。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针对工作人员调整频繁、业务能力不足等问题,以发放业务操作手册、开展专题培训和集中办公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全旗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二是多种方式开展政策解读,聚焦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文件,使用多种解读形式,特别是提高新闻发布会、专家、媒体等形式的解读比例,让解读更加生动具体,杜绝简单地复制摘抄文件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鄂伦春自治旗未产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1.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发布工作,2023年清理旗本级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20件,其中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9件,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1件;清理乡镇人民政府和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5件,其中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件,宣布废止的1件,宣布失效的2件,清理结果已在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准确发布政策解读实施细则,规范解读程序。明确政策解读的范围、责任主体,规范了解读程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实现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同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增强解读效果。在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策解读专栏,综合运用文字、图片、动漫、视频、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展现形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进一步做到政策解读能发声、会发声,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2023年发布政策解读90条,其中文字解读15条、视频解读62条、图文解读10条、动漫解读3条。
3.切实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办理工作,一是规范办理流程。按照“业务指导、协调办理、依法公开”的工作思路,制定《鄂伦春自治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明确涉及政务公开信息依申请工作的业务范围和办理流程。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明确了从申请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一系列流程的责任分工。二是强化协同配合。依托自治区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平台和我旗政府门户网站,搭建线上依申请公开管理平台,申请人可以在电脑进行在线申请。接到申请后,鄂伦春自治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所有申请件进行“一案一档”入库管理,并精准确定涉及领域和部门。三是创新便民举措。优化各级政务公开专区,在专区内设置可供群众线上申请的互联网电脑,以及线下申请的依申请信息登记表、政府信息申请表等,切实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时效。2023年鄂伦春自治旗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予以公开12件,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时限内规范答复。
4.确保政务公开准时效,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各栏目更新。每月及时公开各重点领域信息,定时对公开内容进行完善。定期对发布的信息进行查看,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准确、符合规定。确保政务公开高质量,强化学习宣传,围绕政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化水平,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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