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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05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鄂伦春自治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各乡镇、旗政府组成部门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elc.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鄂伦春自治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470-5621203,电子邮箱:elczwgk001@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发布政府信息6506条。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2023年,公开政府文件13条,政府办公室文件3条,部门文件21条,乡镇文件12条,政策解读90条(其中文字解读15条、视频解读62条、图文解读10条、动漫解读3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525条,刊发政府公报电子版6期,公开政府党组会9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公开39个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按照“旗长信箱”写信须知要求,2023年收到旗长信箱留言26条,已办结2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鄂伦春自治旗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予以公开12件,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时限内规范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信息管理组织领导,配齐配专工作力量,扎实做好编制至发布全流程各环节的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审核发布信息,按照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认真编制、严格审核、及时公开,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实效性。不断促落实、强规范、优服务,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2023年清理旗本级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20件,其中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9件,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1件;清理乡镇人民政府和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5件,其中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件,宣布废止的1件,宣布失效的2件,清理结果已向社会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推进网站功能优化升级,完成适老化改造,提升老年人等特殊人群获取信息的便捷度。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2023年全旗政务新媒体共42个,已全部录入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各新媒体账号运转正常。全面落实全区招商引资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在旗人民政府网站新增“助企纾困”“惠企专区”“招商引资”等子栏目,及时发布公开全旗招商引资系列优惠政策,全力服务鄂伦春自治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旗年度综合考评内容的单项扣分指标,所占分值比例为4%,扎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稳定有序开展。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督查通报制度,定期对各乡镇、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2023年,全旗社会评议活动开展1次,取得良好成效。全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4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11

行政强制

1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93.3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意识有待提升。部分单位缺少公开主动性,工作人员调整频繁,业务不够熟练,导致网站信息存在内容发布不及时、公开要素不完整、公开渠道不规范等问题二是政策解读内容形式不够丰富,利用新闻发布会、专家媒体解读的数量不够,部分解读材料流于形式,不能针对政策难点、堵点、要点进行深入解读。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针对工作人员调整频繁、业务能力不足等问题,以发放业务操作手册、开展专题培训和集中办公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全旗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二是多种方式开展政策解读,聚焦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文件,使用多种解读形式,特别是提高新闻发布会、专家、媒体等形式的解读比例,让解读更加生动具体,杜绝简单地复制摘抄文件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鄂伦春自治旗未产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1.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发布工作,2023年清理旗本级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20件,其中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9件,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1件;清理乡镇人民政府和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5件,其中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件,宣布废止的1件,宣布失效的2件,清理结果已在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准确发布政策解读实施细则,规范解读程序。明确政策解读的范围、责任主体,规范了解读程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实现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同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增强解读效果。在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策解读专栏,综合运用文字、图片、动漫、视频、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展现形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进一步做到政策解读能发声、会发声,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2023年发布政策解读90条,其中文字解读15条、视频解读62条、图文解读10条、动漫解读3条

         3.切实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办理工作,一是规范办理流程。按照“业务指导、协调办理、依法公开”的工作思路,制定《鄂伦春自治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明确涉及政务公开信息依申请工作的业务范围和办理流程。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明确了从申请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一系列流程的责任分工。二是强化协同配合。依托自治区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平台和我旗政府门户网站,搭建线上依申请公开管理平台,申请人可以在电脑进行在线申请。接到申请后,鄂伦春自治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所有申请件进行“一案一档”入库管理,并精准确定涉及领域和部门。三是创新便民举措。优化各级政务公开专区,在专区内设置可供群众线上申请的互联网电脑,以及线下申请的依申请信息登记表、政府信息申请表等,切实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时效。2023年鄂伦春自治旗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予以公开12件,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时限内规范答复

         4.确保政务公开准时效,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各栏目更新。每月及时公开各重点领域信息,定时对公开内容进行完善。定期对发布的信息进行查看,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准确、符合规定。确保政务公开高质量,强化学习宣传,围绕政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化水平,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