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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11日到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elc.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鄂伦春自治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政务公开股联系(电话:0470-5621203,电子邮箱:elczwgk001@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充分发挥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58。其中政策文件类信息6‌财政资金类信息‌35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公开各领域重点信息‌639政策解读类信息‌71,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其中:予以公开6件、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4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7件、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1件、补正超期1件、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1件。所有申请均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规范流程予以答复,在办理过程中,注重与申请人沟通说明,确保答复内容合法、准确、完整。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1次,结果维持原判;未经行政复议的行政诉讼案件1个,该案件尚未审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落实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各环节责任。加强信息分类整理,完善主题分类和机构分类,确保公开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清理失效、过期信息。2025年清理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新增规范性文件1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计18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优化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功能布局,实现信息同源发布、多端同步。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全面升级,新增基层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功能模块,切实提升公开效率。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全旗39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全部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系统回复办结政府网站旗长信箱留言18条,办结留言18条,留言办结率100%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和技术防护,完成本年度政府门户网站等保测评,保障平台稳定运行与信息安全

(五)监督保障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监督和年度考核范围。主动公开监督渠道和联系方式,认真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及时核查处理反映问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评议1次,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39

行政强制

37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644.2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0

0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政策解读多以文字形式呈现,缺乏场景化、互动式的解读方式,影响政策传达效果。二是信息公开平台功能整合不足,部分系统之间数据共享不畅,影响公众一站式获取信息的便利性。三是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法规理解不够深入,在把握公开范围与不予公开界限时存在认识差异。

改进情况:一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采用图文、视频、动画等多种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增强解读的生动性和针对性。二是推动信息公开平台功能融合,加强跨系统数据对接与共享,构建一体化信息查询平台。三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理解能力,组织政务公开工业务交流活动,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公开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