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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阿里河镇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
名称: 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人民政府机关简介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10-12 发布日期: 2024-10-12
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人民政府机关简介
发布时间:2024-10-12 16:28 来源:阿里河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条 根据鄂伦春自治旗委、旗政府批准的《关于深化阿里河镇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2019〕 号),制定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党政机构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人民政府,是负责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人民政府(简称阿里河镇政府)日常工作的综合性办事机构,为正科级。

一、职能配置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镇党委、政府的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决策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执行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工作;负责文秘、会务、人事、财政、信息、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二)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

负责指导镇、村(社区)两级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全镇党员队伍管理,指导发展党员、党员教育培训、党员管理监督等工作;负责群团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文化体育、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统一战线、宗教事务等工作。

(三)乡村振兴办公室

负责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负责扶贫开发工作;负责产业规划发展工作;负责林草、水利建设工作;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等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民政、卫生健康、教育、科技、残联、统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退役军人事务服务、社会团体等社会事务性工作;负责村(居)务公开工作;负责关心下一代、老龄、民族事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五)平安建设办公室

负责应急管理、群防群治、调处纠纷、平安创建、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网格化等工作。

(六)城市管理办公室

负责乡镇组织实施的建设工程的预算审校、招投标等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防火防汛抗旱工作;综合协调交通、公共卫生和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的城镇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辖区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小区规划验收等工作;协助开展市场监督、环境保护、老旧小区整治、保障性住房管理等工作。

人大、纪检委、人武部等按有关规定设置机构并履行职责。

二、人员编制

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党政机关行政编制41名。领导班子职数12名(正科级3名,副科级9名),其中设书记1名,镇长1名,人大主席1名,副书记1名,副镇长4名,纪委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武装部部长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