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部门:
现将《鄂伦春自治旗2016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4月26日
鄂伦春自治旗2016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市职业教育宣传月暨国家第二届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呼政办[2016]67号)要求,结合我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全面展示我旗职业教育成果,让社会了解职业教育,培养职业兴趣和职业意识,扩大职业教育的影响力,加快发展我旗现代职业教育,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和需求为导向,加大中职招生宣传力度。根据市政府要求,将5月确定为鄂伦春自治旗职业教育宣传月(以下简称宣传月)。
二、活动主题
稳定提升优势、补齐发展短板 、唱响职业教育
三、活动时间
2016年5月(宣传月为5月,系列活动延伸至6—7月)
四、活动内容
(一)举行全旗职业教育宣传月暨活动周启动仪式。2016年5月10日在阿里河召开全旗职业教育宣传月暨活动月启动仪式,开展职业教育成果展示和现场咨询等宣传活动,营造重视职业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举办校园开放日。宣传月期间,旗民族职业高中要向社会公布校园开放日活动安排,面向中小学生、家长和社区居民开展职业体验活动,扩大职业教育影响力。
(三)深入各乡镇、社区、学校进行广泛宣传。5—7月,在全旗各乡镇广泛宣传职业教育,深入社区、街道、学校周边等醒目位置宣传国家优惠政策和职业教育的发展前景。旗教科局、乡镇政府文教办、学校设立职业教育咨询服务站,设咨询电话,随时接待学生和家长咨询。乡镇政府成职教干部负责清查各镇流动违规招生宣传、虚假不实广告和简章,防止学生和家长上当受骗,维护我旗正常的中职招生工作秩序。
开展典型事迹宣传。注重收集往届毕业生就读中职学校学习、生活、升学、就业情况,制作成职业教育宣传片、图文材料,大力宣传我旗各初中校毕业生走职业教育之路的成功典范,做为学校今后中职招生宣传的第一手资料。
五、宣传内容
(一)自治区有关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自治区“两免”政策中,每生每年免学费2000元,一、二年级每生每年免书费550元,三年级每生免书费100元。国家中职资助标准为在校一、二年级每生每年2000元生活补助。安排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三年级学生学习和生活费用。
(二)重点宣传我旗民族职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和民族特色专业及发展前景。宣传呼伦贝尔市内国家、区重点职业院校主打专业及升学、就业情况。
(三)各初中学校开展职业生涯教育。认真做好初中三个年级分层职业生涯教育。学校制定初中生职业生涯教育规划,根据学生不同年龄确定不同的职业生涯教育主题和内容。通过德育课、主题班会、社会实践活动等不同形式开展职业生涯教育,教育要有实效。
(四)大力宣传我旗各初中校优秀毕业生在市内外各职业学校学习、生活、升学、就业、从业成功典范,用身边榜样引导学生合理分流。
六、活动组织
(一)要提高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开展各项工作。主动联系相关部门,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做好宣传月暨活动周相关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工作。
(二)各中学要强化职业教育招生的任务观念。学校要把引导、推荐毕业生到市内各中等职业学校就读作为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要主动配合和协助旗民族职业高中、市内各中职学校和经教科局批准的市外联办学校做好招生宣传工作,正确引导毕业生进行合理分流。
(三)鄂伦春自治旗民族职业高中是活动的主体,要抓住这一难得机遇,精心策划宣传活动方案,创新活动载体,展示学校办学特色和办学实力。加强和优秀毕业生的联系和互动,认真组织好事项活动,确保活动效果。
(四)广开思路,积极主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多渠道、多形式的做好宣传月工作。周周宣传有内容,有检查,有记录,有效果。
(五)营造“报读职业学校,升学就业两不误”的良好招生氛围。3月到6月每半个月出版一期有关中职教育政策、招生政策、发展情况的版报或专栏。校内外中职招生宣传标语不得少于5幅并定期更换。
(六)制定《2016年鄂伦春自治旗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中职招生宣传口号。采取早宣传、早动员,注重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融入职业教育思想,宣传工作有创新、有突破、有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