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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严把化肥质量关 护航农业助生产——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春季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3-25 发布日期: 2025-03-25
严把化肥质量关 护航农业助生产——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春季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5-03-25 15:25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化肥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农民农户用上放心化肥,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春季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一是强化销售检查,落实主体责任。以农资经营户化肥、农膜销售情况为重点深入农资市场开展督查检查。在检查过程中,重点检查销售过期农资、无证无照经营、掺杂掺假、标准不符、虚假宣传等不法行为,监督销售单位严格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76号令》,督促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依法配备与单位规模、产品类别、风险等级相适应的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明确销售单位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的岗位职责。同时,为保障化肥等质量安全,对全旗化肥实施抽检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86人次,抽检26批次。

二是规范生产自律,保障质量安全。针对化肥生产企业,执法人员深入肥料生产企业的生产车间、化验室、原材料和成品库房进行实地检查,做到“四查四看”,即:查企业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看企业是否按许可范围组织生产;查生产现场实际投放的原料和生产流程和工艺,看企业是否按标准要求组织生产;查产品的包装、标识,看企业成品库内化肥产品的标识内容是否按标准要求标注;查产品出厂检验情况,看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及检验台账是否按批次检验等。同时,执法人员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防范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在检查过程中同时加强对各市场主体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同时,在公众号上发布《关于规范生产、销售农膜、滴灌带及化肥行为的提醒告诫书》,警示了全旗农膜、滴灌带及化肥生产、销售单位,保障旗内农资产品安全。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推进农资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深入开展“监管护农”行动,扎实推进化肥产品质量安全,严密组织化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切实保障好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