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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鄂伦春自治旗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12-28 发布日期: 2025-01-02
《鄂伦春自治旗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1-02 15:43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按照旗政府的相关要求,现就《鄂伦春自治旗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建立健全鄂伦春自治旗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结合我旗实际情况,制定该《应急预案》。

  二、总体目标

  《预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风险防范意识,突出“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快速反应、协同联动”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快速响应、科学评估、统筹调度、规范实施的救助工作机制,确保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开展应急救助,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三、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应急预案》适用于鄂伦春自治旗境内洪涝、旱灾、风雹、低温凝冻、雪灾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事故应急求助工作。发生其他类型的突发事件或旗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当发生超出本应急预案适用范围的级别时,则启动上一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二)主要内容

1. 组织体系

成立全旗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调度,各旗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配合,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救助网络。

2、灾害救助准备

结合可能受影响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状况,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当可能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时,及时启动预警响应,视情况组织相关部门采取以下措施

3、信息报告和发布

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信息发布形式包括授权发布、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要主动通过应急广播、重点新闻网站或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发布信息。

4、应急响应机制

明确灾害信息收集、研判、预警发布流程,细化响应级别(一般为四级响应),确保快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5、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围绕转移安置、生活救助、医疗救护、心理疏导、环境卫生等方面,提出具体应对措施,确保受灾群众“吃得上饭、喝得上水、有衣穿、有临时住所、有基本医疗”。

6. 物资储备与保障

建立多点布局、统筹调配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明确物资种类、储备标准、调拨流程,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运得快、用得上。强化舆情引导和信息公开,畅通社会力量参与渠道,发挥志愿者和社会组织作用,形成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救灾合力。

7. 预案演练与评估

要求定期组织多部门联合演练,检验预案可行性,及时查漏补缺;同时建立灾后评估机制,持续优化完善救助流程。

  四、解读机构:鄂伦春自治旗应急管理局。解读人及联系方式:鄂伦春自治旗应急管理局办公室,电话:2921604

  五、其他应该补充说明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