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落实国家、自治区及呼伦贝尔市关于气象高质量发展的相关要求,统筹推进鄂伦春自治旗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二、核心内容
1.工作重点:落实上级及旗委、政府关于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解决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统筹协调全旗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建立工作机制,指导各部门落实任务。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分析形势、解决问题、督促工作,推进新阶段气象发展。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成员组成:成员单位涵盖旗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农牧科技局等20余个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机制办公室设在旗气象局,负责日常联络、组织会议、制定任务台账及推进工作落实。
3.工作规则: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可根据需要由旗气象局组织临时会议,议题及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并报旗政府办公室备案。难以协调的问题,由旗气象局报旗人民政府审议决定。
4.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需按职责研究相关问题,提出建议,按时参会,落实任务及议定事项,主动处理跨部门协调问题。
三、意义
该方案通过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与协作规则,旨在打破部门壁垒,凝聚工作合力,为鄂伦春自治旗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助力提升气象服务能力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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