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惠民政策,切实保障各类优抚对象合法权益,我旗财政局严格按照上级优抚资金管理要求,精准测算、及时拨付、规范监管,扎实做好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切实把优抚民生资金落到实处、惠及到人。
我旗坚持“专款专用、精准发放”的工作原则,联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全旗优抚对象享受类别、补助标准进行动态管理,坚决杜绝虚报冒领、错发漏发等问题,确保享受政策对象真实准确、数据信息全面详实。
在资金拨付发放环节,鄂伦春自治旗严格执行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社会化发放机制,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规范资金拨付流程,压缩审批环节、加快拨付进度,确保各类优抚补助资金直达个人账户、足额及时兑现。截至目前共发放优抚对象抚恤及生活补助资金174.25万元,惠及全旗残疾军人、“三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等各类优抚对象261人,发放服现役期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40.15万元,惠及补助对象54人。
下一步,我旗财政局将持续压实优抚资金监管主体责任,持续加强部门协同联动,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切实管好用好优抚民生资金,全力维护优抚对象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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