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已进入汛期,短时强降雨、暴雨等天气频发,河道、沟渠、坑塘、低洼等区域水位上涨,水流湍急、暗流众多,水下隐患增多,极易发生溺水、冲走等安全事故,防汛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范化解汛期涉水安全风险,杜绝各类溺水及防汛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汛期严禁危险涉水、强化防汛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守安全底线,严禁一切危险涉水行为
汛期全镇所有野外水域风险极高,全面禁止一切危险涉水、临水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
1. 严禁各类人员擅自进入河道等危险水域野浴、游泳、玩水等;严禁私自在河滩边搭建帐篷;
2.严禁未成年人无家长全程监护的情况下靠近各类危险水域,杜绝私自结伴涉水玩耍。
3.严禁在河道边坡、桥梁、临水陡坡等危险区域内逗留、攀爬、嬉戏等;
4.严禁在河道危险水域内开展游玩、钓鱼、划船等危险涉水活动;
5. 严禁向河道、沟渠倾倒垃圾、秸秆、建筑垃圾等,不得堆放砂石、柴草堵塞行洪通道;
6. 严禁私自围堵、填埋沟渠,损毁堤坝、闸门等防汛水利设施。
二、压实监护责任,重点强化未成年人安全管控
学生、未成年人是汛期安全防护重点。请所有家长、监护人必须履行第一监护责任,常态化做好子女安全教育与全程监管。坚决杜绝未成年人私自下水、结伴涉水、水边玩耍等危险行为,重点防范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暴雨过后等事故高发时段安全风险。
三、全民参与共治,主动防范及时避险
汛期风雨、水情变化极快,请广大居民务必提高安全警惕,牢固树立“生命至上、远离危险”的防汛安全意识。密切关注气象、水情、防汛预警信息,暴雨天气尽量减少外出,不前往低洼、临水、山区边坡等危险区域。发现未成年人独自涉水、他人危险行为、水域安全隐患,及时劝阻、制止、上报。
四、规范应急处置,依法惩戒违规行为
汛期雨水集中、雨情水情变化快,突发内涝、山洪、滑坡、积水险情概率大幅增加。广大居民要坚持“提前避险、主动避让、科学自救、果断撤离”的原则,规范做好汛期应急处置工作。遇暴雨预警、水位上涨、道路积水、山体渗水、坡面裂缝等险情时,要第一时间停止一切户外作业和涉水活动,迅速远离河道、沟渠、低洼积水区、漫水路段、危旧房屋和边坡隐患点,坚决做到不冒险涉水、不强行通行、不围观洪水、不滞留险区。
居住在低洼地带、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接到镇村(社区)撤离通知后须立即按既定路线转移至安全区域,不得拖延观望、不得折返取物。车辆遇积水受阻、涉水熄火,应迅速弃车撤离高地,严禁滞留车内等待。遭遇突发洪水围困时,就近向高处、稳固建筑、高台地势避险,并及时呼救报警。发现险情隐患、人员遇险情况,在确保自身安全前提下第一时间上报村(社区)、镇防汛值班人员,杜绝盲目施救、违规施救,切实通过科学规范的应急处置,最大程度防范汛期安全事故。
生命无价,安全第一。希望全体居民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人人参与防汛、人人守护安全,共同筑牢汛期安全坚固防线。
特此通告。
鄂伦春自治旗克一河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