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查看(http://www.elc.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伦春自治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鲜卑路1-2号鄂伦春自治旗民族事务委员会二楼) ,邮编:165450,电话:04705623234,电子邮箱:elcmw@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旗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发挥职能作用,全面履职尽责,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重点工作内容,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政务公开质效,妥善处理公开申请,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旗民委在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网站主动发布旗民委工作信息54条,鄂伦春自治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发布图文信息共53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时转载上三级民委以及鄂伦春自治旗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及时公开民族政策法规,发布“告白祖国”专栏视频10期、“北疆回响”专栏视频5期,广泛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和重要政策,及时公开工作动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效发挥了政务公开主渠道作用。在“三务公开”网站及时公开党建工作、干部人事、党风廉政建设等党务公开。及时、规范、集中公开机关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委全年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无申请内容,无办理结果,无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结合实际,按时发布民族工作信息动态,并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主动更新政府网站部门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机构简介、政策法规、部门文件、政策解读等栏目的相关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得到进一步完善。
(四)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日常检查和维护,2025年重点用好“鄂伦春自治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民族领域重要动态,深入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走深走实。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微信公众号内容管理,抓好信息审核、内容监测和安全防护、应急保障,做好日常巡查与维护,确保安全平稳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为:利用新媒体开展政府公开信息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上有待进一步提升。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委加强新媒体平台应用。常态化运营官方政务新媒体账号如微信公众号,专门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并积极运用图文、短视频等形式丰富公开内容,增强互动性与传播力。着力提升信息公开时效。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流程,明确各类信息发布时限要求,对重要政策、工作动态等实行即时或限时发布。建立信息更新提醒机制,确保主动公开信息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通过以上措施,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覆盖面、及时性和可及性均得到有效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鄂伦春自治旗民族事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