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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9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工业和信息化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间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查看(http://www.elc.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鄂伦春自治旗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青年路人社局四楼,邮编:165450,电话:0470-5626611。

一、总体情况

2025,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通过加强领导、优化载体、加强培训等方式,贯彻落实《条例》,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及时公开和刷新公众最关心的信息。2025年我局在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动态3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是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的重要渠道,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畅通,保障了办理实效和公开质量,进一步提高了群众满意度。固定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将业务培训纳入常态化,202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为加强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有“鄂伦春自治旗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统一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局班子重要工作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务公开工落到实处。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我局通过整合力量,理顺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完善政务公开责任、审查、评议、考核、公开和监督等政务公开制度,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依托鄂伦春自治旗政府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二是财政资金使用等方面,能够按照规定认真公开,按时公开。三是在进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

(五)监督保障情况

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2025年,本局认真贯彻《条例》和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是,随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群众和企业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期望日益提高,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不足。一是公开内容的深度、广度不够。二是公开渠道不丰富。

改进措施:一是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及时上报公开信息,不断改进和完善本局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同时,完善和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公开要抓住重点,不做表面文章。要公开结果,也要公开过程。要公开成绩,也要公开问题,不模糊公开。二是创新新媒体宣传方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加强公开内容管理,使政务公开更高效更灵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鄂伦春自治旗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