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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伦春自治旗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9 来源: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伦春自治旗分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市生态环境局鄂伦春自治旗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elc.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伦春自治旗分局联系(电话:0470-5624274)。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伦春自治旗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建设美丽鄂伦春,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我分局共通过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各类生态环境信息72条,其中机构简介信息1条、领导简介1条、政策解读3条、政策文件信息2条,环境监测信息14条,环境宣教信息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行政执法等信息16条,行政许可信息36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依申请公开的相关规定,在鄂伦春自治旗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依申请公开专栏,便于广大群众及时、准确的申请政府信息。2025年全年我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伦春自治旗分局由分局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由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牵头科室,负责统筹调度、指导、协调、督促各股室站队开展日常政务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5年我分局利用鄂伦春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公示各类生态环境信息43条。

(五)监督保障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伦春自治旗分局信息公开工作接受旗政务服务局及社会监督,对网站及其他平台公开信息中存在的不足及问题,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印发公文时明确标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字样,对失效政府信息进行清理。2025年我分局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纪律的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2025年我分局安排专人及时发布微信公众号,未出现超期情况,但公示内容中转发内容较多,原创内容发布数量需提高。

(二)改进措施。督促指导各股室、中心、大队,认真梳理收集工作中各类信息,及时报办公室汇总,审核无误后及时发布,提高微信工作号原创内容数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伦春自治旗分局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