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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政府办公室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9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相关要求编制而成。报告全文涵盖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与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其他需报告事项六个板块。

报告中所有数据的统计时段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报告电子版可通过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elc.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内容存有疑问,可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取得联系,联系地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四大班子楼103室,邮政编码:165450,联系电话:0470-5627595,电子邮箱:elcms@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推进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始终恪守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准则,牵头指导全旗各相关单位,依托旗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这一核心平台,全面公开各类新闻动态、办事指引、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等信息。2025年度,旗政府办公室已通过该网站发布政府文件4件、政府办文件7件,同时公开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等相关文件,切实保障公众的信息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规范办理

为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质效,旗政府办公室持续优化办理流程,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开展申请接收、办理及回复工作。对于收到的每一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落实第一时间转交、全程跟踪催办、依法依规答复、按期精准寄送的闭环管理机制,确保答复内容合法合规、办理流程规范有序。2025年度,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全部按期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

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中,旗政府办公室统筹兼顾政务公开与安全保密要求,明确各级工作责任,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三级审核制度,坚守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底线,扎实推进三级审核表备案管理。同时,强化信息内容审核力度,结合人工核查等方式,不断提升公开信息的准确性与规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优化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关键作用,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维护与更新工作,加强网络日常巡检与技术维护,保障网站稳定高效运行。按照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相关工作要求,持续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专题专栏设置,严格遵守法定时限要求,及时发布并动态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支撑。

(五)监督保障机制不断完善

加强政府办公室内部公开工作机制建设,统筹协调各职能股室有序推进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积极履行指导、协调、监督职责,推动全旗其他部门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公布投诉举报与监督电话,畅通公众反馈渠道,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对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申请与监督投诉,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高质量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仍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薄弱环节。一方面,主动公开的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部分应公开信息存在发布不及时的情况,且公开内容的覆盖范围未能完全满足公众需求,存在一定局限性;另一方面,信息公开的传播渠道较为单一,当前信息公开主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这一核心平台,尚未充分挖掘和利用政务新媒体等多元传播载体的优势,信息传播的覆盖面和触达率有待提升。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精准施策、靶向发力,着力推进整改提升。一是持续深化主动公开理念,切实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聚焦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关键事项,扩大主动公开范围,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二是积极拓展信息公开传播路径,着力丰富公开渠道,充分运用政务新媒体等平台的传播优势,优化信息呈现形式、拓宽内容传播广度,让政府信息更便捷、更高效地触达社会公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鄂伦春自治旗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15日